2011年9月30日星期五

笑話十則

小明總是睡懶覺,有一天,小明媽媽批評他說:“你看隔壁小華每天天還沒亮就起床了,你就不能早起一點?”
小明理直氣壯地回答:“媽媽!我跟他不一樣,人家小華崇拜的偶像是黎明!我的偶像是作家臥龍生”。
如果再讓我遇見你,我會把你拉到臥室,回手鎖上門,瘋狂地把你推倒床上,用被子蒙住頭,張開我的手臂,摞起袖子告訴你:看,我的手表是夜光的!
某甲死後來到地獄。小鬼帶著他挑選房間。第一間是滾水把人燙得皮開肉腚,某甲不肯進。第二間是怪獸將人咬得七零八碎,某甲也不願進。又到了一間,隻見一群人站在齊腰深的糞便中喝茶,某甲想想覺得這還可以接受,於是就進去了。不大一會兒來了一個小鬼,對大家說:“下午茶時間結束,請恢復倒立的姿勢!”
 去華師大後門吃燒烤,燒烤攤前有一廣告上書三行大字:
  烤
  牛肉串
  雞腿
  雞心
  偶旁邊一NB的MM很大聲的讀到:“烤牛雞雞!”

小偷:神父,您可以為我祈福嗎?
神父:哼!就為你?一個臭名昭著的小偷!
小偷:求您了,這是兩百美元。
神父:好吧,如果上帝要懲罰某人損失錢財的話,願上帝通過你來完成他的旨意。

“我的天哪,大夫,你向我提出的賬單簡直不可思議,”治好的病人反對說。
“我親愛的朋友。”醫生回答,“要是您知道,您這是一個稀有的病例,而且我想在您死後對它進行解剖研究,出三倍的錢,您也不會反對了。”
湯姆來找吉姆要帳,吉姆躲在家裡不敢露面。他見吉姆的鞋放在門旁,知道人一定在家,便上前敲門。可屋裡一點動靜也沒有,他就大聲說:“吉姆,我知道你躲在家裡,你的鞋子還放在門邊呢?”
從裡面傳來一個聲音:“不,我可以光著腳出去。”
小美已經二十八了,還沒有結婚的希望,她媽和她都非常著急。於是她媽要她在報紙上登一則征婚啟事,那則啟事的內容是這樣的:貌美體健,嫻靜淑女待字閨中,願與貌美男士通信,可於短期內成婚。
他們登報一星期後有了結果,她媽焦急問她:“有回信嗎?”
“隻有一封。”女兒嘆口氣說。
“誰寫給你的?”
“我想我不該告訴你!
“但征婚這意見是我告訴你的,你非告訴我不可。”她媽大叫著。
“好吧!你既然要問,我不能不說,那是爸寫來的。”
女朋友出門要跟“從”
女朋友命令要服“從”
女朋友講錯要盲“從”
女朋友化妝要等“得”
女朋友花錢要舍“得”
女朋友生氣要忍“得”
女朋友生日要記“得”

  某老兄又進城了,有位路人問他:“又進城干什麼,你不是昨天才去過嗎?”
  “昨天買鞋時忘了給錢。”
  “你太老實了,像你這樣的人現在社會上越來越少了。”
  “你想錯了,我隻是想去試探一下賣鞋的人是否還記得我這個忘了給錢的家伙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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