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2月11日星期二

笑話十則

剛滿三歲的小家伙特別愛看電視廣告,尤其喜歡張惠妹作的步步高復讀機的廣告。隻要這個“瘋婆子”一出場,小家伙就手舞足蹈、樂不可支。看得多了,即活學活用。一天晚飯後,他載歌載舞地對他奶奶唱到:“你是我的姐妹、你是我的寶貝!”

哈利夫婦在河邊釣魚。哈利夫人在一旁嘮叨不休。不久,有一
條魚上鈞了。
哈利夫人:“這條魚真夠可憐的!”
哈利先生:“是啊!隻要它閉嘴,不也就沒事了!”

在美國的一部公車上……二個老美坐著在聊天,一個老外站在他們面隨地吐了一口痰。
  其中一個老美突然問:What's today?
  另一個答道:Today's Saturday。
  老外嚇得面無人色,轉身就走,心想:一個說:“何事吐痰?”一個答:“吐痰是要殺頭的!”
美國真可怕!

  大學藝術設計班下課時,有個同學無意中把我的一大瓶膠水撞到地上,瓶子碰破了,地上落下一大片難看的碎玻璃和膠水及涂膠的刷子混作一團。我想等膠水干了再打掃也許容易,所以當時沒有清理它。
  可是等我回來時,那片亂七八糟的東西不見了。我問當時並不在場的教師,他起先表示不明所以,繼而感到驚奇。“原來那個東西是這樣來的!”他大聲說,“有人把它當作設計練習交上來了。”
有一天,搗蛋鬼小明問老師,李白的家人都叫什麼?老師不知道,小明便自豪的說“李白的老婆叫趙香爐,女兒叫紫煙。”
老師不解問,為什麼,小明回答說,他詩裡寫的很清楚呀,你看,日照香爐生紫煙嘛!
一個人寫稿描寫人物,喜歡用“棕色的頭發像巧克力,桃紅色的臉上嵌著一對芝麻色的眼睛”、“圓圓的鼻子,像個奶油小蛋糕”、“櫻桃小口”、“鮮藕似的手臂”等等。半個月後,編輯部退稿了,並附有一張便箋:今後寫作,請在吃完飯以後。
午夜遲歸的約翰,剛巧遇到小偷從他家中出來,他很輕易地抓住那小偷,並從他身上搜出很多自己太太穿戴用的飾物、金戒指、鑽石之類。
約翰:“朋友,假如你能夠回答我一個問題,我就不把你送去警察局。”
小偷:“什麼問題?”
約翰:“你能不能告訴我,你是如何偷進臥室而不驚醒我太太的?”
誠信找房客!算了直接寫上吧,雖然想讓你們多了解我一點,但為了方便大家,我還是寫出來吧
房子我買的(高層公寓,兩室一廳96平,東三環勁鬆),自己一個人住沒意思,找個人一合住,男女不限,不用付房租(騙人牙齒掉光光)
條件:
男的:
(1)要求會做飯,哥們不會,川菜口味最好。
(2)時尚點,至少要比我會HAPPY,會泡妞的優先,哥們不會打網球,有此長項的歡迎,傻呵呵的就別報名了。
(3)年齡別過30,長相不能太寒磣,不然看時間長了也會惡心,出去一起混,太丟人。
(4)沒女朋友的優先,不然晚上就哥們一人耍單會留鼻血的!就算有也不能太漂亮了,有美女做女友的不要報名,不然後果自負,哥們意志力薄弱。
(5)要有點經濟基礎,別太摳門,喜歡佔小便宜的就別來了!
(6)有正當職業,混混別來,我的品行還是比較端正的,不要把我帶壞了。
女的:
(1)美女當然優先,傻子都知道,即使不是美女也要是個可愛型,寒磣的就別來了。(以免夜間方便時撞見,再嚇到我)
(2)最好不要是處女,看清楚,最好不要是處女,不然我一時性起,犯了錯,內心的罪惡感會更重,我會良心不安的。(當然不是美女就不用擔心了,但不能太丑)
(3)女孩要會玩,朋友多多,自己可以不是美女,但一定要有大把的美女朋友做儲備,要有號召力,能叫出來一起happy。
(4)會做飯,口味不挑,不吃出毛病就行(現在沒幾個女孩會做飯的,更別要求可口了),如果不會做飯就要負責給我洗衣服,好點的衣服要手洗,熨好。
(5)身體健康,別三天兩頭不舒服,還不夠我伺候她的那,最好365天連例假都沒有。(聽說隻有到了有“baby”以後才沒那個,不知道對不對,沒機會試,不太懂,真是那樣的話這條算作廢)
(6)女孩脾氣大點沒關系,長得漂亮我可以忍受,隻要別打我就行,哥們毛病比較多。(現在女孩下手太狠,一出手就往下三路招呼,一不留神就會遺憾終生的)
男女平等,各6條,不開玩笑!(騙人滿嘴長虫牙,牙齒掉光光,提前20年頭發白花花)!
下面是哥們的生活習慣,能忍受的來!
我的陋習:
(1)超愛看美女,見到美女眼睛就發直,強烈時會有明顯的外凸裝,從不放過眼前經過的任何美女,奔兒色!(曾因看街上美女,絆到井蓋)
(2)不太講衛生,從不收市屋子,喜歡亂扔東西,所以經常想用的東西找不到,不想用的東西那兒都能看到。
(3)生活不規律,時間概念極差,顛三倒四,從不守時。(曾讓女友在寒風中肅立1小時,後果是,當我熱情地跑上去,為她拂去頭上的積雪,她輪圓了給我一大嘴巴,下面飛起一腳正中要害,我怦然倒地)
(4)臉是門面,所以洗的勤,每天隻刷一次牙,三天洗一次頭,一星期洗一次澡,出來後喜歡穿著褲頭滿屋跑(有時褲頭也會落在屋外)。
(5)不愛洗衣服,襪子直到能立起來才想到換,運氣不好換無可換時,隻能硬著頭皮套在腳上,有時連自己都覺得反胃。
(6)文學修養比較差,喜歡看動畫片和科幻片,隻能看懂現代文學,對唐宋詩詞一竅不通,頂多知道“床前面陽光”是杜甫寫的。
(7)嘴饞,每頓必須有肉,越是垃圾食品越愛吃,零食要天天有。總之,什麼好吃吃什麼!(如果這算陋習的話)
(8)穿衣服沒品味,什麼名牌穿在身上都根“攤貨”沒分別,往人堆裡一站,總是能和農民大哥劃到一起!。
(9)不愛走路,去那都打車,更別說運動。(愛爬山的兄弟姐妹們別叫我)

一陣死去活來,天翻地覆的"活動"之後,女人爬在男人的胸脯上問:假如我和你母親同時落水,且我們都不會游泳,你會先救誰?我知道你會游泳的.
男人:嗯--,這個問題比較難以回答.那麼我問你一個問題:你還記得"此地無銀三百兩,隔壁阿二不曾偷"的故事吧,阿二為什麼要寫個牌子標名"此地無銀三百兩"呢?
女人:因為他心中有鬼!
男人:對了,你心中無鬼何以問這樣的問題!
教授問一學生某種藥每次口服量是多少?
學生回答:"5克".一分鐘後,他發現自己答錯了,應為5毫克,便急忙站起來說"
教授,允許我糾正嗎?
教授看了一下表,然後說:
不必了,由於服用過量的藥物,病人已經不幸在30秒鐘以前去世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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